一、报名建档条件
1.往届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未注册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我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2.回考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我市户籍;
(3)跨辖市区在镇江、丹阳、句容、丹徒就读的以及跨省或跨省辖市就读的应届考生须先将学籍转回我市初中学校后方可报考。
二、报名建档时间
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补报,后果自负。
三、报名建档地点
市招办202办公室(江洲南路48号)。
四、需携带材料
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322982,联系人:于老师。
特此通告。
扬中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